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苏曙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和副产50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500吨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和副产50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曙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经济开发区振兴路南侧;
建设规模:项目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6408m2,项目购置购置离心机、烘干机、搪瓷釜、电解槽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500吨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和副产50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的为实际建成的年产3500吨食品添加剂氨基酸系列产品和副产500吨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的生产线。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29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韩恒
联系电话:15996122812
曙光生物三同时验收报告公示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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