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公路港有限公司公路港加油加气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公路港加油加气站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公路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连云区新光路与仁润路交叉口东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区新光路与仁润路交叉口东北侧。项目工程总投资9897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076.87m2,购置加油机、LNG加气机、潜油泵等设备,新建站房、1个60m3低温立式LNG地上储罐(地上)、2个20m3卧式双层汽油埋地储罐(埋地)、2个50m3卧式双层柴油埋地储罐(埋地),属二级油气合建站。加油加气站年销售柴油8712吨、汽油2002吨(92#、95#)、年供气量720万Nm3。。
公示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5年4月10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朱子健
联系电话:13851282223
公路港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项目三同时验收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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