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一期项目幼儿园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现将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一期项目幼儿园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住房保障中心
项目名称:东部城区经济适用房(茗怡花园A地块)一期项目幼儿园
项目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云台乡一梯形地块内,该地块南临新光路,北靠核电南路,东面是经十路,西面是空地和经九路,该项目北靠后云台山山脉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1日-2023年10月24日
全本-茗怡花园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幼儿园.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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