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紧固件机加工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万吨紧固件机加工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连云港振江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经济开发区镜花缘路58号;
建设规模:项目为改扩建项目,用地依托现有,项目购置冷镦机、拉丝机、球化炉、热处理、环保设备、清洗机、制氮机、搓丝机、冷却塔等设备,建成后形成年产3万吨紧固件机加工的生产能力,本次验收的为实际建成的年产3万吨紧固件机加工的生产线。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2025年11月5日(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曾祥玉
联系电话:18082046456
振江轨道施必牢三同时验收报告.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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